2013年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专栏

倡导低碳出行 广元市公安局对民警私车尾号限行

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-06-21 来源: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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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公安局结合全市“争做文明广元人,共建美丽广元城”文明创建活动和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,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务管理,规范停车秩序,有效缓解停车难,按照内务管理规范化和节能减排要求,出台了《关于规范市局机关院内停车秩序的通知》。市公安局通过对市局机关各部门民警、职工的私车进行清理、核查、登记,核发《出入证》。实行“私车牌照尾号限行”规定(“星期X+5限行”模式)。即星期一:限行尾号为1、6;星期二:限行尾号为2、7;星期三:限行尾号为3、8;星期四:限行尾号为4、9;星期五:限行尾号为5、0;新车、无牌照车尾号视为0。各警种机关公务车、私车禁止鸣喇叭,有序停放至规定停车区域,并确保车头朝向一致。倡导民警、职工“低碳出行”,鼓励民警、职工拼车、步行、乘公交车上下班。该《通知》用制度推进民警低碳绿色出行,自觉践行节能减排。

主管单位: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共机构节能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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